2007年6月15日 星期五

「家庭計畫與慾望規訓」文章已置入教學網頁

修習《政治與教育》的同學請至教學網頁下載「家庭計劃與慾望規訓」(http://ctl.scu.edu.tw/scutwebpub/website/DocUpload/CourseTeaching/juichung2007615185019_1.pdf),並仔細閱讀本學期的最後一個主題的指定文獻。

另關於最後一份作業的繳交時間,訂於六月二十六日(二)十三時,請各位同學親自將作業繳交至B608教室,完成簽名後,才算繳交成功。為順利進行這份作業,請務必至非書資料室閱覽「香蕉天堂」(DVD 987.9332 2419 c.2)一片及陳光興教授的文章(http://www.ncu.edu.tw/~eng/csa/critic_forum/forum_41.htm),並在作業中引用之。學期成績將會儘快上網登錄,務必讓每位同學在假期開始之前,得知成績。

關於「鈴璫花」等四篇

「當紅星在七古林山區沉落」是《我們為什麼不歌唱》(中正非書 987.81 2231 )的文字版,講述一九四九年底的「中共台灣省工委案」(http://big5.huaxia.com/zl/tw/sj/098.html),一群客家輕壯年人陸續被捕的故事。這篇報導文學的最後幾段文字值得駐讀再三,「在那些年的臺灣,成千上萬的青年一生只能開花一次的青春,獻給了追求幸福、正義和解放的夢想,在殘暴的拷問、撲殺和投獄中粉碎了自己。另有成百上千的人,或求死不得,含垢忍辱,在嚴厲的自我懲罰中煎熬半生,間絕不肯寬恕自己。有一些人,徹底貪生變節,以同志的鮮血,換取利益,而猶怡然自得。那是一個崇高、驕傲、壯烈、純粹和英雄的時代,同時也是一個猶疑、失敗、悔恨和怯懦和變節的時代。而受到獨特的歷史和地緣政治所約制的、這祖國寶島繼日帝下臺灣共產黨潰滅以來的第二波無產階級運動的落幕,當紅星在七古林山區沈落,多少複雜的歷史雲煙,留待後人清理、總結、評說和繼承。」(頁261-262)同學們可好好探索,那到底是什麼樣的年代?什麼樣的臺灣人圖像留待我們釐清和理解?現在你們心目中的臺灣人圖像又是什麼或有哪些?

「鈴璫花」以回憶的書寫方式,講述小學時期的見聞,閩、客和外省人的共處正展現同為中國移民的真實,差別只在先來後到、掌權或無力無勢。在莊源助的旁觀者眼光和記憶中,同窗曾益順引領他認識世界,而高東茂老師則引領曾益順短暫地進入世界,短暫成為其中的一份子。當高老師逃亡和失蹤之後,曾益順退出本就拒斥他進入的世界,莊源助決定不再跟著同窗,也決定不再扮演時代的旁觀者,選擇進入這個「沒人把放牛的當人看」的世界。當年拭淚目送阿順走遠,三十多年後,莊源助想起的不是幼年同伴兼探險導遊的同窗,而是高東茂老師。想起的不是他的面容,而是「那一雙倉惶的、憂愁的眼睛」。同學們,你們又是如何認識這個分不清是「美麗新世界或殘酷冷境」的眼下世界?

「山路」中的蔡千惠,為了贖還出賣同志、寧為卑鄙的背叛者的二哥的罪,說服自己,「到國坤大哥家去,付出我能付出的一切生活的、精神的和筋肉的力量,為了那勇於為勤勞者的幸福打碎自己的人,而打碎我自己。」(頁87)這等無論何時皆顯得不合時宜的抉擇,在以下文字的牽引下,更顯得宏偉,「我感到絕望性的、廢然的心懷。長時間以來,自以為棄絕了自己的家人,刻意自苦,去為他人而活的一生,到了在黃泉之下的一日,能討得您和國坤大哥的讚賞。有時候,我甚至幻想著穿著白衣,戴著紅花的自己,站在您和國坤大哥中間,彷彿要一道去接受像神明一般的勤勞者的褒賞。如今,您的出獄,驚醒了我,被資本主義商品馴化、飼養了的、家畜般的我自己,突然因為您的出獄,而驚恐地回想那艱苦、卻充滿著生命的森林。然則驚醒的一刻,卻同時感到自己已經油盡燈滅了。」(頁89-90)蔡千惠這樣期許著「曾經為了『人應有的活法而鬥爭』」的黃貞柏,「請硬朗地戰鬥去罷」,也請他記得,她是「當年在那一截曲曲彎彎的山路上的少女」,那時她聽著他講理想,「講著我們中國的幸福和光明的遠景」,或許蔡千惠在結束自認失敗的一生的時候,那時走在山路、聽理想、流淚激動的自己,才是真正活著吧!

「趙南棟」將白色恐怖和跨國公司結合為形塑臺灣政治受難者家庭的時代力量,作者所要傳送的訊息格外複雜。不分本省人和外省人,只要是政治犯,在獄中便相互扶持,領受牢友死前託孤,信守承諾,永生不渝,即使昔日懷中的小嬰兒,眼前卻是吸膠的浪蕩子,葉春美仍然帶著牢友遺孤,返回已不復分辨的石碇故鄉。讓在獄中出生的頹廢青年,回到母親懷抱,母親也回到故鄉懷抱。這雙重「返鄉」,回歸起源,以源頭活水,養育和救起身心敗壞的子弟。故鄉仍在,無人能無祖國,但為了國家或以國家之名,卻讓更多人體悟到人性與國家作為必要之惡之間,實存有更多、更深、更沈重、更混雜、更頑強的糾結!

2007年6月7日 星期四

什麼是「二條一」?

在戒嚴時期,最令政治犯感到絕望、無奈與不解的法條,就是俗稱「二條一」的《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犯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之罪者,處死刑。」絕大多數的政治犯被控的罪名是「違反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因此,白色恐怖與刑法第一百條關係密切。

  • (原)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 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以暴動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 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於中華民國開戰端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 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這項原本用來對付共產黨員後使絕大多數島內政治犯命喪刑場的條例,開始施行於1949年6月21日,在1991年5月22日公佈廢止,但相關的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的廢除行動,則未獲成功。在1992年5月15日公佈僅以修改條文文字的刑法一百條。

  • 刑法第一百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法第一百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改理由:「一、第一項著手實行之行為態樣,宜明確規定,爰明定可罰性較高之『強暴』、『脅迫』二種行為,並與現行刑法第一百零一條之暴動內亂罪有所區別。二、第二項之陰謀犯,對於國家法益尚無明顯而立即之危害,可罰性較低,爰刪除陰謀內亂之處罰規定。」

為什麼以上法條的廢止和修改運動會發生在1991年?這就要從被視為最後一件白色恐怖案件的「獨台會案」說起。(http://zh.wikipedia.org/wiki/%E7%8D%A8%E5%8F%B0%E6%9C%83%E6%A1%88

除了言論自由、反對自由、政治犯、「萬惡的國民黨政權」之外,現今的島內住民還有其他認識那個黑暗年代的途徑和關鍵字嗎?如果我們問:為甚麼人口居絕大多數的本省人未能反抗絕對少數的外省外來政權的壓迫呢?為甚麼反抗總是個人而不是群體之間的對抗?尋找加害者或兇手並自認是永遠的受害者的詮釋,何以會流行在今天的台灣社會?如果有人問:「為甚麼你不反抗?」你要如何作答呢?明哲保身的決定又如何評量那些被關入黑牢的政治犯的作為?如果當年不做、不敢作,為甚麼今天卻自認受苦最深,而有資格控訴一切?現在的控訴到底為了甚麼?這樣的台灣人圖像又像是甚麼?

2007年5月25日 星期五

《雲》和《萬商帝君》

《雲》雖以跨國公司的工會政策為題,然小說處理的仍是「人」的處境,離不開信任與尊嚴。畢竟跨國公司壓迫的是第三世界國家的每個人,而不只是臺灣人。對跨國公司的經營者和管理者而言,員工是可以被加減乘除的單位,工會的設置也是為了公司營運和高層鬥爭,無關勞動人權的尊重與保障。這篇小說有一公認的經典描寫(頁114),眾多勞工在發現公司高層違背承諾的時候,以舉起工作帽,表示對成立工會的高度支持,「忽然間,幾百隻藍色、白色、黃色,分別標誌著不同勞動部門的帽子,紛紛地、靜靜地舉起,在廠房、宿舍二樓、在裝配部樓頂,在電腦部的騎樓上紛紛地舉起,並且,在不知不覺間,輕輕地搖動著,彷彿一陣急雨之後,在荒蕪不育的沙漠上,突然怒開了起來的瑰麗的花朵,在風中搖曳。草坪上的女孩子們低著頭,嚶嚶、嚶嚶地哭著。」同為勞動階級的女性相互扶持,度過個人和共同的難關,似是作者高度期許的處世精神。

《萬商帝君》中失心發瘋的林德旺,在頁203-204見肉驚心的描寫,可對照魯迅的《狂人日記》(http://www.millionbook.net/mj/l/luxun/lh/002.htm),課堂上將對照討論。

臺灣人與「祖國」

有人曾問,臺灣人有幾個祖國?答案是複數的,中國+日本+臺灣=3個。但臺灣人非得問「我的祖國」在哪裡、是什麼、為什麼,才能算是「臺灣的臺灣人」嗎?這樣追尋祖國而不可得的臺灣人圖像是從何而來?是歷史的真實、社會的共相、學者的顧影自憐或以上皆非與以上皆是的混雜?

邱永漢在《濁水溪》透過主人翁說出臺灣人在追尋祖國以外的選項,「我無國家,也沒有民族。我是永遠流浪的猶太人。」(142)他告訴翠玉,「只有由人改變 生活方式,別無他途。真盼望到一個不必考慮國家、民族之類而可以居住的地方去。」翠玉答:「沒有這種地方,除了天國以外!」(139)他告訴大學學長劉德明,「要活下去,要活下去!要在沒有民族沒有國家的地方活下去。走吧,到能夠活得像人一樣的世界去生活吧。」(143)他認為這位母親是日本人的老友「是存心成為叛逆者,且相信那是他背負的命運。捨棄民族,消滅國境才是真正的叛逆。但身為臺灣人,在受虐下成長的他,反而變成對民族的固執。……他以為在反抗社會,其實不過是反抗他本身的『血液』罷了。我不由得盼望他儘可能作一個對自己的『血液』忠實的更偉大的叛逆者。」(113, 144)但血統是什麼?作者說:「所謂血統,不過是生活在共同地域的意識而已。我生下來就是臺灣人,嚐到了民族上的痛苦,而且恐怕今後仍必須繼續嚐受這份 痛苦。我只有臺灣人意識,這樣就夠了。」(30)只需明白自己出身何地即可,其他皆屬多餘,只會帶來痛苦。

在《客死》中,作者透過謝重傳和蔡志民對前者應否返台接任臺灣省主席的重大歧見,展現臺灣人的兩種自處與處世之道。謝對蔡說:「能用世界的水準來看事物,最好是以現有的材料,儘量做出美味的料理。不能看著書本作料理。為此,即使彼此有不滿也不能不忍受。」(179)又說:「政治是不能以正義或感情來解決。這個世界純然靠利害關係在推動。你也承認政治沒有感情吧?……若有為使臺灣人和國民黨之間的磨擦儘量減少的人物存在,對彼此的幸福,你不認為是有必要的嗎?」(201-202)在一場蔡志民看來無異是被同志出賣的談話結束後,他在住處猝死,老先生上香時,這樣說:「蔡君,來世絕不要生在殖民地,再貧窮的小國也罷,要生在擁有自己的政府的國家。那麼,你就不必為政治操心了。讓政治家去管,你儘量逍遙荒唐吧!寧願看到你這樣。燒香時,老先生在心中這樣呢喃。」(221)來世在哪裡?誰又知自己將來生於何處?這等妄想絕非謝重傳的政治理想國,而是推卸責任,卻也是面對命運感到無奈與無力承擔任何抉擇所帶來的責任時,必要說出的、為其他人共同卸責的語詞。安慰的是自己和其他怯懦地活者的臺灣人,而不是死者,畢竟蔡志民象徵的另一種臺灣人圖像和自處之道,在這世上是不合時宜的、無家、無產的綜合體。寄望來世,為今世卸責,卻又不願放棄改善現狀的希望,大概是某一世代的臺灣人的共同處境和語言!

在離開臺灣,前往中國之前的胡太明,即使說出真話,也被當成瘋言瘋語。他說:「依靠國家權勢貪圖一己榮華富貴的無心漢!像食人肉的野獸,瘋狂地鼓譟著,你的父親,你的丈夫,你的兄弟,你的孩子,都為了他,他們為什麼高呼著國家、國 家?藉國家的權力貪圖自己的慾望,是無恥之徒,是白日土匪!殺人要償命的,可是那傢伙殺了這麼多的人,為什麼反要叫他英雄?混帳!那是老虎!是豺狼!是野獸!你們知道嗎?你嘴裡口口聲聲嚷著『同胞』『同胞』其實你是個走狗!你是皇民子孫!是模範青年!模範保正!應聲蟲!混帳!你是什麼東西?」(280)作者不忘提醒讀者,「他的神智已完全錯亂了,從此以後,太明便變成一個完完全全的狂人。」(281)

或許世世代代的臺灣人,可以自問:除了發瘋、逃離、抑鬱而終、屈從投降、寄望來生等以外,有無其他昂首挺立於世界的途徑?或許臺灣近代史提醒每位臺灣住民,個人所能擁有的抉擇離不開與其他人共處的時代格局,個人自由其實不見得那麼自由!

或許台灣沒有三個祖國,因為台灣未曾有過祖國,亦未曾是國家或穩定地屬於一個國家的一部分。國家與祖國是逐漸建構出的需求,是一項至今未能明白其所以然的 「名」。遙遠的西方理論和中國辛亥革命給予台灣人理直氣壯的「國家感」,卻難以在日常生活或歷史中,證明自己曾經、現在或真的需要一個國家。當台灣人不再 對「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感到興趣、熱血澎湃,諸多議題當會沈寂吧!那時的臺灣人會以成為什麼樣的人為榮?陳映真小說「萬商帝君」中的劉德金獲得宗教性啟蒙的那一刻,終於發現成為「Global Manager」、「Global Marketing Manager」才是人生目標所在吧!(頁244)

2007年5月18日 星期五

《夜與霧》和《烈血大風暴》中的路人甲乙丙

《夜與霧》和《烈血大風暴》都涉及種族與人權的主題,儘管兩者的內容、時代、議題、影片類型都不相同,然知曉真相但視若無睹和聽而不聞的眾多旁觀者,就像是一群無需議論的路人甲乙丙,同樣出現在片中。他們在「那裡」作什麼?真的是事不關己的路人甲乙丙嗎?

他們不涉入其中,有時感到無奈和憤怒,有時也會同情受害者,厭惡加害人,但不涉入其中的決定仍舊是一項選擇,不作為就是一種選擇,不作為而生的責任,也就難以迴避,更沒有理由以無奈、無力、無所謂而豁免責任。

為什麼他們不反抗?為什麼有這麼多假裝什麼都沒發生的旁觀者?這些旁觀者為什麼總相信同樣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為什麼總自認只要不出手加害他人,便不是兇手,即使不出手救人或阻止罪行,自己將是無罪的?難道目睹殘害同類的罪行而不加以阻止,不已是同樣明顯的罪惡嗎?

「但我從不把猶太人或黑人當作同類,所以,屠殺他們、歧視他們、壓迫他們,一點也不曾讓我感到不安或歉疚,因為誰會因為趕走大馬路上的野狗、家裏後院的野貓、入侵家園的野鼠而感到絲毫的罪惡感?」原來加害人從不殘害同類,只是誰是同類和誰不是同類,都是由他們而只能由使巨大罪惡變得平庸而無解的兇手來定義,只是誰給了他們定義「誰是同類」的權威?其實不過就是赤裸裸的暴力在說話吧!原來欺壓他人只需要暴力,其他只需要體面的藉口罷了!

只是無論是納粹、3K黨人或至今仍不解「不作為即是抉擇,不作為即生無可卸除的責任」之人,當有人以同樣的暴力和體面的藉口加害於你時,你會選擇認命、出賣他人但求多活一日,還是反抗?如果加害人給你一個「機會」,只要能告訴他們一個不加害於你的理由,他們便不殺你,但你必須選出一位家人為代罪羔羊,你會怎麼作?你當然可以企求自己永不會身處這樣的困局,或乾脆期望每位家人都在加害人叩門之前死去,或作個沒有家人可依賴、照顧、眷戀、思念、關注的人,只是這樣的人,跟流浪狗有什麼不同!如果只能在加害他人或成為流浪狗之間來選擇,這樣的人生恐怕會使任何人覺得出生便是世間慘事吧!

「華盛頓大樓」中的臺灣與臺灣人圖像

本週《政治與教育》將討論陳映真的「華盛頓大樓」系列的四篇小說,以其中的臺灣與臺灣人圖像為主題。如何在二十一世紀認識一九七0~八0年代台灣島內的跨國公司、城鄉關係、族群關係、勞動人權、民族尊嚴、性別歧視、階級偏見、國際情勢等因素,交雜而成的臺灣人圖像與台灣?又如何反思當今臺灣人的自我認識與認同?當今臺灣在世界情勢中的對內和對外圖像?外國人如何看臺灣和臺灣人如何看待自己都是自省和學習的課題,可以確定的是,只要放棄批判地自省,凡事託詞於「本來就這樣」、「大家都一樣」這種怯懦怠惰的心態,居住在哪裡,名叫什麼人,都無所謂、無關緊要、無足輕重,因為應當「認識自己」的天性,已經腐化了、放棄了!

婚姻、家庭、鄉下和發瘋常被小說家當作主人翁的出路,彷彿有另一個美麗世界等待著看清真相的人們,只要割捨眼下的一切,那個美好日子便等著每個人的到來!只是離開了塵世,人如何認識自己?如何認識人何以為人及如何為人?

2007年5月13日 星期日

國籍與人權

本週授課主題為「種族與人權」,內容以我國國籍取得政策的制度與實際面的可議之處,加以介紹與剖析。 請同學至學校教學網頁,點選「人權思想與問題」,參見本單元授課教材,共有三項附件(一篇研討會論文及兩項內政部統計資料)。

2007年5月4日 星期五

石頭的禱告

上帝為獎賞世人的虔信,決定讓一塊石塊有了感官。石頭向上帝抗議,不喜歡被人搬來搬去,踢來踢去,想要當一塊自由的石頭!上帝心中發笑,「自由?這塊石頭要自由?又來了!」上帝問石頭,「要自由,作什麼?」「當自己」,「石頭就是石頭,自由改變不了這個事實!」「先讓我有雙手,跟人一樣的雙手,當自己要先了解自己,讓我先用手,把自己好好摸一遍!」有了雙手的石頭,東摸西摸,滾來滾去,把自己仔細地摸了一遍,但還是覺得不知道自己到底長什麼樣子,只好再跟上帝商量,「可不可以給我一雙眼睛,可以看清自己的眼睛」。

上帝還是發笑,「長在身上的眼睛?像人那樣的一雙眼睛?」上帝應允了,但石頭還是看不清自己,因為眼睛只能看見世界,卻看不到自己。

苦惱的石頭問上帝,「為什麼有了眼睛還是看不到自己?有沒有可以看到自己的眼睛?」上帝便給石頭一面摔裂的小鏡子,「照照鏡子,就能看到自己!」石頭果然在鏡子看到自己,但裂痕累累的鏡子還是讓石頭不滿足,鏡中的自己坑坑巴巴,石頭懷疑這面鏡子照不出真正的自己,因為鏡中的那顆石頭跟雙手摸過的,完全不同!

這次石頭跟上帝抗議,「為什麼不給一面完好無缺的鏡子?」上帝告訴石頭,「世上的鏡子都被我敲碎了,沒有你要的那種鏡子。如果真要知道自己的長相,就請往四周滾動,到處都有不完整的鏡子,但我不保證可以看清楚自己!」

倔強但聽話的石頭,就這樣四處滾動,果然到處都有鏡子,雖然每一面都是破碎的,但還是可以照初一部份的自己。石頭還是不滿足,這次石頭不打算跟上帝要鏡子,「我發現不只可以當個石頭,還可以把自己當成材料,由自己把自己雕成美麗的雕像,現在您給我雙手、眼睛和破碎的鏡子,請賜給我鑿子和鐵鎚,讓我用自己作為材料,成為自己的作者,我要從石頭變成雕像!」上帝依舊發笑,「好吧!就讓石頭試試,其實天底下的石頭何其多,跟我要雙手、眼睛、鏡子和雕塑工具的石頭卻寥寥可數,就算只是跨過小溝渠,石頭們還是寧願繼續當石頭!」

尋找典籍,展讀其中,就是石頭照鏡子,為的是認識自己,為的是將自己雕成美麗或宏偉的雕像,為的就是在必朽的生命中追求不朽的紀錄。明知不可能,仍勇敢承擔,迎接命定的厄難和考驗。大家每天都在變老,都一步步接近死亡,無人得違逆此一定律。但有誰願意說:「既然都會死,遲早要死,而且不知何時會死,何需在活著的時候耗費心神,認識自己?就自己每天腐爛,吃飽等死吧!」說不出這樣的話,卻也怯於付出完全不同的行動,為人之困難,想必石頭不知,而上帝卻只有在旁發笑吧!

0511課程調整

授課進度表上,原安排閱讀江宜樺等三位教授之文章,後發現與「戰後台灣國民圖像」之主題單元衝突,故取消三位教授文章之研讀。下週直接進入「國民圖像」單元,同學必須準備要求之小說文本,並盡力讀完。由於教材的親近性,同學便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無法完成閱讀進度。課堂上將會要求同學發言,請努力準備!

2007年5月1日 星期二

《利維坦》的政治教育

本週五的授課文本為《利維坦》,這部典籍本不易理解,但仍請同學勉力完成要求進度。

同學們可就作者對君王治國的建議與
《國家篇》、《政治學》《君王論》之相類主張,加以比較。

將舊約聖經的《創世紀》和《約伯記》納入本週教材,除了突顯授課者提供的兩篇論文的關鍵入手處之外,還試著提醒同學,閱讀西方政治哲學典籍和認識西方政治思想史所不可或缺的基本背景知識,乃是聖經及其神學和教會組織。
《利維坦》作為英語世界最偉大的政治哲學著作,實與其中的政治神學元素大有關聯。

聖經作為基督教典籍、人民信仰之核心成份及教會作為社會體制的重要組織等,乃構成十六世紀英國乃至今日西方社會之各項公共議論的固有背景,任何被當作經典的著作都與這項背景有著密切關聯。未具或未明此等因素的臺灣讀者,將容易將
《利 維坦》簡化或扭曲為擁護王權的作品,但這種看法卻未曾告訴讀者或學習者,為什麼這種看似過時的作品,到了二十一世紀,仍有細加閱讀的必要,仍被列為西方政 治思想史和政治哲學史不可不讀的經典?關鍵應當還是在於「它」擁有得以持續與以基督教文化為主流語言的社會保持對話與相互參照和理解的智識資源。

因此,同學們在閱讀《利維坦》之外,請記得讀過
《創世紀》和《約伯記》。

2007年4月20日 星期五

《君王論》與君王教育

關於馬基雅維利(N. Machiavelli)的《君王論》(The Prince)各章節的安排如下:

第一章屬總論。作者將國家分為君主國和共和國(本書只論君主國的各種類型),又根據起源將君主國分為
世襲而來(第二章)和全新建立(第三章,又稱混合君主國)等兩種。

混合君主國又可以按照
被佔領的地區原先的不同統治體制(一人主治或諸侯共治)和被統治的人民的自主性高低,而有不同的治理方式(第四、五章)。

第六至九、十一章則根據全新君主國的建立方式,分為
依靠自己的武力和能力、依靠他人的武力或幸運、邪惡之道和靠教會力量等四種。第十章作為第六至九章的小結。

第十二至十四章分析國家軍隊類型對國家興衰的重大影響及君王對此的必要認識。

第十五至二十一章是《君王論》最受議論的章節,作者致力說明君主的專屬「德行」,第十五章的倒數第三段是這些德行的簡表(商務中譯本,頁74;劍橋英譯本,頁55)。

第二十二、二十三章用來告誡君王如何慎選大臣並當避開諂媚佞臣。

第二十五章關於「命運」(fortune)對人類事務的影響力,本章也是作者留名政治思想史的著名篇章。由此回到第一章的最後一段,國家的建立「或者是依靠他人的武力或君主自己的武力,否則就是由於幸運
(fortuna, luck, favour)或者由於能力(virtu, ability)。」(頁3)義大利文fortunavirtu的分辨乃成為閱讀本書的必要功夫,請參商務中譯本頁3註3及劍橋英譯本頁103-106。

關於《君王論》的二手詮釋,本課程將引用Isaiah Berlin在《反潮流》(Against Current)的「馬基雅維利的原創性」(The Originality of Machiavelli)的見解(以下引文出自2002年的中譯本)。

Berlin認為,馬基雅維利的真正貢獻在於在不自知的情況下,以鮮明、毫不保留的文字,闡述寬容(toleration)的必要及多元價值觀的真理性。

首先,他認為,馬基雅維利
絕非如許多評論者所言,將政治從道德中分離出來。他說:「馬基雅維利所作的區分並不是對道德特有的價值和政治特有的價值之間的區分,他的成就並不在於把政治學從倫理學中解放出來……他所成就的事情要比這深刻得多那是對兩種不可調和的生活理想的區分,因此也是對兩種道德的區分。一方面是異教徒世界的道德,它的價值是勇氣、活力、百折不回、公共成就、秩序、紀律、幸福、力量、正義,尤其是對保證這些品質實現的正當要求、知識和權力的維護。」(54

基督教道德與異教道德的區分在於:「基督教的理想是慈愛、憐憫、愛上帝、寬恕敵人、輕蔑現世的幸福、相信來世、相信個人靈魂得就有著無可比你的價值,甚至比任何社會、政治或其他現世的目標,比任何經濟的、軍事的或美學的考慮更高貴。馬基雅維利主張,依靠那些相信和實踐這種理想的人,從他所理解的羅馬人的意義上說,原則上無法建立起令人滿意的人類共同體。這不單純是個由於人類的不完美、原罪、運氣不佳、無知或物質手段不足而使理想無法實現的問題。換言之,不是因為一般人在基督教美德方面實際上無法上升到一個高度,他使沒有能力建立甚至追求一個美好的基督之國。恰恰相反,馬基雅維利相信,被普遍認作基督教中心美德的東西,無論它們的內在價值如何,是建立一個他所嚮往的社會難以逾越的障礙;他假定,這樣的社會對於所有正常人的需要來說才是自然的,在他看來,只有這樣的共同體能夠滿足人們永恆的慾望和利益。」(55

但馬基雅維利並不否認或貶抑基督教所鼓吹的美德,「
隱士大概可以在沙漠中實踐其美德;殉教者會在來世得到報償」,人們也可以選擇離開公共生活只是那種美德不僅與維持國家生存和壯大無關,甚至是要命的障礙,但馬基雅維利對這些生活方式顯然不感興趣,他不談論它們。他是個政治作家,他所關心的是公共事務,……他關心的是真實的世界,不是想像的世界。這些目標,在人類無可改變的局限性之下,若是嚴肅看待基督教教會所鼓吹的教規,將是不可能實現的。」(63

Berlin認為,馬基雅維利清楚地指出,
「存在著兩個世界,個人道德和公共組織的世界。存在著兩種倫理規則,它們都是最高的;不存在獨立的兩個領域,一方面是倫理學領域,一方是政治學領域,而是存在著兩個(在他看來)互為衝突的價值體系之間極端排斥的兩種選擇。」(71)一旦混淆兩者,必定對個人和國家帶來災難。但Berlin問:那麼,是什麼東西,使他的話和語氣在讀者中引起如此的顫慄呢?」(76)為什麼馬基雅維利的《君王論》會在政治思想史上,讀來如此刺眼,難道其中如此切中要害、面對現實、絕不扭捏作態的坦率陳述,竟是罪魁禍首?或有其他緣由?

Berlin為這項思想史上的現象提出同樣獨到的解釋:
「在我看來,馬基雅維利的論點的偉大原創性和其悲劇涵義,存在於它同基督教文明的關係之中。在羅馬異教徒時代,按照異教徒的理想去生活毫無問題,但是在基督教已獲勝一千多年以後,還來鼓吹異教文化,卻是失去天真以後的明知故犯它在強迫人們做出良心的選擇。這種選擇是痛苦的,因為它是在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之間的選擇。人們生活在兩個世界中間,拼死奮鬥組織它們發生衝突。馬基雅維利選擇了其中一個,他打算為此而犯罪。」(77)Berlin相信,人們必須在兩種道德中,選擇其一,而且無法逃避於外的命運的大膽揭露,直接顛覆了最足以代表西方政治思想的一元論模式,使馬基雅維利從此得到難以抹除的惡名。

既然不同的道德之間,不可能相互評比、取代、比較,多元並存便成為常態,必須時時在日常生活中明辨各項價值層面的衝突,面臨無法消解的價值鬥爭,同時也面臨難以逃避的價值抉擇,此等令人十足不安的結論,所造成的後果是:
「如果人們希望始終如一地生活和行動,對他們所追求的目標有所理解,他們就必須審視自己的道德價值。假如他們發現自己不得不在兩種毫無共同語言的體系之間進行選擇,在沒有一個一貫正確的衡量尺度它保證某種生活方式較之其他一切方式更優越,並且可用來證明它能夠使所有理性的人感到滿足幫助的情況下進行選擇,那該怎麼辦呢?馬基雅維利的闡述中所蘊含的,是否就是這個擾亂著人們的道德意識、死死糾纏住他們的思緒不放的可怕真理呢?」(85

Berlin在這篇文章的結尾處,這樣來評斷馬基雅維利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地位,
他希望通過打破原有的統一,使人們逐漸了解對公共生活和私生活中(因為這兩者顯然不能總是真正自立門戶)不可調和的可能性做出痛苦選擇的必要。單憑這道難題自面世以來再沒有讓人安寧(至今仍未解決,但我們已學會了如何與它共存)這一點,便可已說他的成就是第一流的了解到最壞的事情,並不總是意味著也可以從其後果中解脫。大概最好還是視而不見。馬基雅維利強迫我們去注意的,正是這個痛苦的真理,他這樣作,不是用清晰的表述,而是採用了更有效的方式,把很少受到批判的傳統道德貶入烏托邦的王國」(97

在二十一世紀的臺灣,政治學系的學生閱讀《君王論》,除了將其中的君王治術當作認識現實政治的觀察點之外,更實實在在地掌握作者關於運氣與能力在人類事務的影響力的闡述,以及治國者應當具備的以國家存續和人民福祉為先的進退之道。只要對應國家的興亡,那些君王專屬的「德行」及其所招致的惡名,完全微不足道。此外,唯有敢於如此「切事」地面對魔神治理的政治世界,不計毀譽,以國家為先,因為唯有國家存在,人民才得真正的依靠,幸福才有堅持的基礎。馬基雅維利或許始終複習著亞里斯多德的那道千古的政治學習題—「如果人在本性上,更是一種政治動物,如此證明這是真的?」那就只有不斷地從歷史和人性的觀察中,認識影響國家興衰的各種因素,並以充足的知識力量產生正確的行動,構築和維繫眼前未獲眾人滿意但無其他選項的共同生活方式,那就是國家。

從對話發生在市街、廣場的《國家篇》、以付費學生為講授對象的《政治學》到寫給君王閱讀的
《君王論》,「政治」逐漸成為特定人群的專屬學問,而失去作為公民資格的必要條件的原始精神。從公民相處之道和治理城邦之原理、在教室講堂傳授的政治學原理到君王治國技術及其相關理據闡述,政治學不僅逐步地為少數人(付費者或有權者)而發展,即使到了文字印刷的年代,政治學的「大門」只為有錢購書、有閒讀書和以讀書教書為業之人而開。這樣的政治學無論自封為「科學」或「社會科學」,可以肯定的是,那絕不是古人議論政治之本旨!

2007年4月19日 星期四

本月人權新聞(3)

近日發生在美國維吉尼亞理工大學的校園屠殺事件,牽涉到美國聯邦憲法第二修正案—「紀律嚴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然隨著校園槍擊事件的不斷發生,持槍的憲法權利應否廢除或嚴厲限制,早已是美國內政辯論的常見議題。我國雖無相類議題,然這項議論可充分展現出深具美國特色的權利思考。

學校非書資料室有一部以校園槍擊事件為題的紀錄片—「科倫拜校園殺人事件」(Bowling for Columbine, DVD 987.83 2224-1),可供同學參考。該片導演Michael Moore也是「華氏九一一」的導演。

2007年4月16日 星期一

本月人權新聞(2)

根據本日中時電子報報導(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Content/0,4518,9604160261+0+0+124037+0,00.html),去年六月在網路上發表「刺扁」言論的陸軍儀隊士兵(今已退伍),在今日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刑法第153條第一款以電腦網路公然煽惑他人犯罪,提起公訴。雖然這位士兵曾遭軍法單位以「煽惑軍人暴動罪」收押,然日前已獲不起訴處分,北檢的起訴理由值得關注,將嚴重考驗人民言論自由與媒體表意活動的界線。

例如,若將言論發表在特定社群始能登入閱讀的網站或部落格(包括不對外公開的私人網誌)上,能否因此免除其中可能涉及的刑責?網路「警察」的「偵查」有無不可跨越的個人隱私的界線?倘若在技術上,網路難以確保使用者的隱私(近日無名小站私密照片外流),網路使用者在網路即便難有令人心安的隱私可言,難道因此便無網路隱私權嗎?任何人可能在任何場所被偷窺,難道每個人便因此失去隱私權嗎?

2007年4月10日 星期二

本月人權新聞(1)

準備本月人權新聞或事件資料收集的同學,請高度關切「樂生療養院拆遷」及「慈父為腦性麻痺女兒爭取公園無障礙設施」等兩則報導。

資料收集與討論儘量多理解正反意見,尤其關於樂生院的拆遷。另第則報導中,高雄縣政府過去六年的官方回應大多以「公園屬公共設施,不宜為單一個案修改設施」等類似理由,拒絕父親陳情,同學們若能在尊重身心障礙者使用公共措施的平等權利以外,同時呈現以「多數人利益優先」的思考方式,當能對人權議題與人權在本地社會之實踐的難題,有著更為深入與貼切的認識和觀察。

價值選擇是艱辛的,常常歷經許多掙扎和疑惑,仍難以決定。這是為人必經的考驗,擺蕩、不安則是常態,但怯於面對選擇和從事選擇,就是懦弱、不負責!希望能在報告中,讀到同學們面對同胞生活苦痛而生同情之心以外,另有一種深富熱情和勇氣的價值抉擇力量,那是明辨是非、理智清明的大步前進,即使偶有疑懼,腳步仍是往前的!

2007年3月31日 星期六

最新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公佈

本年立法院於三月五日修正通過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已經在三月二十八日正式公佈,其中第三條與《人權思想與問題》課程至為相關,特錄條文如下:

第三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一、配偶或前配偶。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國家公權力正式全面進入各類的共同生活關係,家庭之作為私人領域的純度,已逐漸改變中。國家作為壟斷使用武力之正當性的群體生活組織的本質,亦更加鮮明與直接。

2007年3月30日 星期五

從生養教育讀亞里斯多德《政治學》

為方便同學閱讀亞里斯多德《政治學》,特提供與本課程授課內容之相關重點如下,並強烈盼望同學盡量按授課進度閱讀教材,這樣才能逐步加強授課深度與課堂交流。

卷二第一章~第五章:針對《國家篇》共產及妻孺共有的安排,提出批判,強烈質疑其違背人性,不可能施行於任何城邦,僅能作為哲學家流於妄想的創作,實不宜納入政治學討論範疇。由此作者提出城邦之多元本性及「人不可能無私、難以與人人維持等距(無親疏之分)、但為人須求慷慨大方」的觀點,確實可行但不失理想的群己關係,便可從中推演得出。亞里斯多德的政治學研究主旨亦可由此獲知其梗概。同學可就這項批評延伸出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對政治學與政治之本旨的不同期待的比較。

卷三第一章~第十八章:本卷實為《政治學》的重要篇章,從公民身份的界定(『何謂公民』)推演出「公民何為」,並問「好人與好公民所需具備之德行的異同」,除了為其他涉及「如何養成好公民」的篇章預作準備之外,也為本卷其他身具影響力的論題,提出先行之見解。這些論題包括「城邦存在的目的」(從群體生活界定人之意義與目的)、「最為契合於這項目的且最為可行的政體類型」(政體比較)、「德治與法治或一人之治與多數之治的比較」(試回想《國家篇》)等。

卷七第十三章~第十七章:城邦當致力於追求優良生活,離不開契合於各人稟賦的各樣德行。因此,教育和立法必須緊密配合,養成契合於多數之治(法律主治、輪流執政)和身體靈魂之主從關係的公民德行。立法者必須按照生養出健康優質的嬰兒的考量,除了強制規定交配雙方之年齡、節氣、生育人數、餵養食物,還包括兒童接觸的文字、圖畫、遊戲、勞作、戲劇表演及七歲至二十一歲的學校教育等。本卷可說是教育原理和優生概論之綜合,同學們可試比較這些主張和《國家篇》的異同。

卷八第一章~第七章:本卷具體提出授課科目與內容,包括讀寫、體操、音樂和繪畫,期能養成符合政體之正常狀態所需的公民德行。

思索更好的群體生活就是政治學的教學和研究本旨,將思索所得傳佈至所有群體成員,也是不應自限於學院之內的學科任務,政治學之政治天性如同「人本性是一種政治動物」一樣地真確且毋庸置疑。同學們也可試著從《國家篇》與《政治學》關於政治與教育之關聯的論說,估量自己在本地一路所接受的學校教育,到底可能養成什麼樣的國民和公民。作為政治學系的學生,您們對當前各級學校的公民教育有何看法。

2007年3月26日 星期一

臺灣原住民第13族於一月十七日正名成立

臺灣原住民第13族—「撒奇萊雅族」(Sakiazya)於2007年一月十七日正名成立,這是第四個由行政院完成認定的原住民族。但既然是傳統民族,何需後生的政府的認定、正名?原住民族何以會接受《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綁架?到底是國家創造民族或是相反?本地歷史對此當有著值得探究的意涵,本地住民當對「民族」、「種族」和「族群」有著更為清明的認識與反省!

請參見《原住民族基本法》(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130003)及以下報導 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ART_ID=60753

繳交作業

修習《政治與教育》的同學請記得在四月十三日上課(第一節下課時)繳交第一次作業:(1)「寫給陳水扁總統的一封信:讀『政治作為一項志業』之心得分享」;(2)「陳總統的回信」。
  • 報告必須引用文獻,並提出見解。四月二十日上課時,將請同學上台分享報告。
  • 關於「回信」部份,請嘗試以治國者眼光回應國民的期許。
  • 未能準時完成和繳交作業者,學期成績以零分計。

2007年3月24日 星期六

從生養教育讀柏拉圖《國家篇》

為方便修習《政治與教育》的同學趨近「國家治理與高尚謊言之關聯」的主題,提供《國家篇》第一卷至第九卷之相關重點,簡述如下—

第一卷:蘇格拉底以技藝的目的乃在於滿足弱者利益,以破譯「正義乃強者的利益」的主張(自338C起,由塞拉西馬柯提出)。請注意蘇格拉底如何以特異的問答策略(請注意332D,正義被稱為一門技藝),推演出令對話者伏首稱臣的結論(342E, 345D, 346A, 346E-347A, 347B-E),並勾畫出理想治國者的初步圖像與目的。

第二卷:正義乃「兩端之折衷」、「無關善而是出於勢之所逼」(359B-360D)、「不義的生活優於正義者」(360E-361D)等,蘇格拉底從國家的起源(369B)下手,國家乃出於滿足需求的互助組織,需要擔任各項職守之人,其中以保衛國家之衛士(373E-374B)為最重要,由此進入如何透過音樂和體育養成國家統治者的靈魂與身體的論題,「高尚謊言」的編造與傳佈乃成為建構良好國家和治理的必要行動,蘇格拉底的正義觀也取得初步結論(374B-C)。

第三卷:為養成敬神明、孝父母、重友誼的國家衛士,必須管制詩歌、散文、故事、音樂的內容與傳播,甚至文體、情節、修辭、聲調、節奏、講演也在限制之列。加上多樣化的體育操練、嚴謹的飲食、住居及財貨管理等,這一切安排乃為造就國家衛士身心強健、不受引誘,成為勇敢、節制、虔誠、自由之人。國家統治者為了國家利益,可以對人民或敵人說謊,但不得為一己之私而撒謊(389C)。
這個為良好統治而建構的高尚謊言,詳細規劃了國家衛士的一生(414C),生養教育不僅是國家治理的關鍵安排,更是政治哲學思索不可迴避的基本議題,遺傳與優生就這樣成為政治概念!請注意蘇格拉底何以對看似無關政治的文藝活動與體育鍛鍊,賦予如此高度的關注,使兩者成為無可替代的政治議題,文藝與體育未必是政治以外的私人活動

第四卷:為確定一個幸福城邦(集智慧、勇敢、節制和正義於一身)的模式,要將城邦當成一個整體來考量。首先,務必使人人有所司,且恰如其分地盡忠職守。其次,防止過富或太窮。第三,不可過度擴張領土。第四,良好的教育,不宜事事依靠法律,將不易培養高尚的氣質與人格,公民將像是欠缺節制而生病的患者。
幸福城邦的四項圓滿特質也必定體現於國家衛士身上,只有他們才能決定與維繫城邦是否處於正常健康或腐化墮落。其中「節制」是指「某種美好的秩序和對某些快樂和慾望的控制」(430E),好的部份對壞的部份的控制,如果眾人在「該由誰來統治其他人」這一點上,取得共識,這就是節制。「正義」則是指各依天性,各盡其職。這四項特質又以正義最為重要,當合宜的統治關係得以建立與維繫,良好的城邦始得圓滿成功。

第五卷:國家治理與靈魂的塑造密切相關,因此,正確的城邦、正確的政體與正確的人等三者之間,實存在著相互推演的關聯。蘇格拉底原本在本卷打算先分辨四種形式的惡對三者的巨大影響,然對話者要求蘇格拉底必須先交代「妻孺共有」的制度。
首先,蘇格拉底主張,男女雖然有別,但女性未必不適合擔任統治者(454E, 455A-E, 456A),具治理能力的女性和具治理能力的男性當受相同的教育和操練,只是女性通常會表現略為遜色(456A, C)。「如果一個國家能夠造就這些優秀的女人和男人,還有什麼比這更好的事情嗎?」(456E)
其次,既然男女可同受教育,共同擔任治國者何以妻孺必須共有,而且毫無私產?(457D, 458C-D)再次出現優生主張(459A, D-E; 460E)!如何避免亂倫(461D-E)?這個辦法不僅不會使人因血緣關係不明而生疏,反而容易做到同歡共悲、同甘共苦,因為彼此都是一家人,沒有外人,而能造就最好的城邦,也是城邦所要追求的最高的善,其理何在?這裡正是亞里斯多德在《政治學》中提出批評的入手處。然蘇格拉底在此形塑出理想治國者的基本圖像—因無「私」而大公
對話者追問:「這樣一個國家是否有可能存在,使之實現的方式又是什麼」(471C)。蘇格拉底在此提出著名的「哲學家國王」概念(473D-E),同時引介知識(知道)與意見(游移於知道與無知之間)的分辨(479E)。但哲學家是什麼?「誰」是哲學家(『那些對真理情有獨鍾的人』475E)?誰「不是」哲學家?您贊成「哲學家國王」嗎?

第六卷:哲學家何以最適合擔任治國者?知識、經驗和美德兼具之人最應當成為統治者(『熱愛真理,永遠不願承認虛假的東西,他們痛恨謬誤』485C),但如何分辨誰是和誰不是哲學家?(485E-486D, 487A)現實中那些學哲學之人似乎又難以符合蘇格拉底的描述,不足以擔當大任,而真正的哲學家與哲學卻被視為無用之人與陳義過高的無用知識,蘇格拉底以環境和教育來解釋與解決。(488A-489C, 490B, 495A)
哲學家面對政治事務的無奈與無助,國家腐敗、政治墮落,哲學也跟著敗壞(496C-497C),只有挺身自救救人。然自救之道還是學習哲學,以完全不同於現有方式的途徑來學哲學(498B-C)。但消除民眾對哲學的誤解是有效辦法嗎?對民眾而言,哲學與政治的關係是不是有著不同於蘇格拉底的說法?
蘇格拉底接著將注意力擺在統治者的教育上,追求眾多靈魂品質有序地並存的罕見效果。他在此提出著名的「日喻」(Metaphor of the Sun, 505A-509C,可另參http://en.wikipedia.org/wiki/Plato%27s_metaphor_of_the_sun),「善」即是使物體明晰可辨的太陽光。
接著是著名的「線喻」(Analogy of the Divided Line, 509C-511E),可另參http://en.wikipedia.org/wiki/Analogy_of_the_divided_line,以線段比喻靈魂的四個狀態。

第七卷:本卷514A-521B是著名的「洞喻」(Allegory of the Cave),可另參http://en.wikipedia.org/wiki/Allegory_of_the_Cave。由此推演出治國者何以必須是哲學家,然何以需具備算術、幾何學、天文學和辯證法等四項訓練?為什麼花五年學完辯證法後,還要派未來的國家衛士進入地洞,且長達十五年?(539E-540C)您同意嗎?您認為,一位成熟成職的治國者最好是幾歲?

第八卷:「一個治理得非常良好的國家必須要做到妻子兒女公有,並由國家來掌管全部教育,無論是戰爭還是和平時期,男人和女人都要承擔同樣的職責,而他們的統治者或國王應是那些證明自己最擅長戰爭和哲學的人。」(543A)
本卷著重於政體之比較,包括最優者任治國者、斯巴達政制、寡頭政制、民主政制和高貴的僭主政制,這是直線腐化的排列。蘇格拉底認為,人的靈魂也相應的五種類型。

卷九:僭主制的分析延伸至本卷,可見這類遠離正義一端至極致的政體,實引哲學家高度關切。對本地住民而言,民主政體何以及如何腐化為僭主制,始終是一項必須嚴肅對待且可能成形的危機。本卷最後一段,「也許在天上有這樣一個國家的模型,願意的人可以對它進行沉思,並看著它思考自己如何能夠成為這個理想城邦的公民。至於它現在是否存在,或是將來會不會出現,這沒有什麼關係。反正他只有在這個城邦裡才能參與政治,而不能在別的任何國家裡參與。」(592B)

2007年3月21日 星期三

關於《官方說法》的幾點提醒

《官方說法》一片中,其實在五個層次出現「官方說法」:

  1. 高中本國史教師講授之本國史的官方說法。
  2. 已婚女性之家庭角色(生養子女)的官方說法。
  3. 大學同窗出國的官方說法。
  4. 權貴階級之家庭形象的官方說法。
  5. 歷史教師之女兒身世的官方說法。
然官方說法以外的「真相」在哪裡?是什麼?片中暗示真相在教室外的街頭、市集,但真相只有一個嗎?「非此即彼」嗎?

這部影片就劇情層面,可直接應用於島內白色恐怖記憶的重建與形塑的討論。就該片所提示之一般性論題,可引接下週本課程閱讀柏拉圖《國家篇》的章節-「良好的國家治理必要構築高尚的謊言嗎?」

同學讀過「政治作為一項志業」後,請另參考馬克思(Karl Marx)在十七歲寫的一篇文章:「青年在選擇職業時的考慮」。
http://www.marxists.org/chinese/01/marxist.org-chinese-marx-1835-8.htm

關於《人權思想與問題》的學期報告

本學期(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的學期報告以發生於本年四、五、六月的人權事件或新聞報導各一則為基本素材(島內外不拘),嘗試引用《世界人權宣言》、中華民國憲法、相關法條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文,進行分析與討論。詳細規定如下,請同學務必仔細閱讀與遵守:
  1. 每則事件或報導必須剪下(實體報紙,標明出處,包括報紙名稱與版次)或列印出(網路新聞,含網址),並附(貼)於報告中,以供評分參考。未提供事件或報導材料與出處者,該篇報告以零分計。
  2. 各項事件或報導之性質與涉及之議題不得重複或重疊,所引用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款、我國憲法條文、法條與解釋文亦不得重複。違反此項規定者,該篇報告以零分計。
  3. 若未引用憲法、法條或解釋文,該篇報告將以零分計。
  4. 請勿抄襲,一經發現,不論規模大小,該篇報告以零分計。若需引用他人見解,請詳列資料出處,供評分者參考。請務必保持該篇報告之「原汁原味」。
  5. 同學分組原則上以三人為限,若有任何困難,請事先與授課教師討論。外籍生或僑生可用英文撰寫報告,亦可一人或二人成組,請事先與授課教師討論。然仍須討論三項該篇人權事件或報導。
  6. 每則分析不限字數,請盡力發揮課堂講授過之《世界人權宣言》、各項憲法條文、相關法條與大法官會議解釋文。
  7. 請勿以電腦列印以外之任何方式書寫報告。報告封面如下-左上分兩行寫上「《人權思想與問題》學期報告」和「授課教師:______」,中央靠上為「人權事件分析報告」,中央靠下分三行寫上「撰寫人之姓名、系級、學號」等。
  8. 期末考當天於約定時段在上課教室繳交學期報告,各組同學必須到齊,共同繳交報告並一一簽名後,才算完成報告。遲交者,以零分計。
  9. 四月份起,課堂上將隨機詢問各組同學準備情形,應答表現列入加分參考。
  10. 歡迎同學就報告材料與分析方向,來信討論,但請提出具體想法。
  11. 報告評分重點包括材料本身是否貼近人權議題、引用《世界人權宣言》、憲法和法律條文與解釋文是否正確和合宜及同學個人討論或批判之深度和廣度等三項。若同學願意增加分析事件或報導的數量,將列入加分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