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8日 星期五

《夜與霧》和《烈血大風暴》中的路人甲乙丙

《夜與霧》和《烈血大風暴》都涉及種族與人權的主題,儘管兩者的內容、時代、議題、影片類型都不相同,然知曉真相但視若無睹和聽而不聞的眾多旁觀者,就像是一群無需議論的路人甲乙丙,同樣出現在片中。他們在「那裡」作什麼?真的是事不關己的路人甲乙丙嗎?

他們不涉入其中,有時感到無奈和憤怒,有時也會同情受害者,厭惡加害人,但不涉入其中的決定仍舊是一項選擇,不作為就是一種選擇,不作為而生的責任,也就難以迴避,更沒有理由以無奈、無力、無所謂而豁免責任。

為什麼他們不反抗?為什麼有這麼多假裝什麼都沒發生的旁觀者?這些旁觀者為什麼總相信同樣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為什麼總自認只要不出手加害他人,便不是兇手,即使不出手救人或阻止罪行,自己將是無罪的?難道目睹殘害同類的罪行而不加以阻止,不已是同樣明顯的罪惡嗎?

「但我從不把猶太人或黑人當作同類,所以,屠殺他們、歧視他們、壓迫他們,一點也不曾讓我感到不安或歉疚,因為誰會因為趕走大馬路上的野狗、家裏後院的野貓、入侵家園的野鼠而感到絲毫的罪惡感?」原來加害人從不殘害同類,只是誰是同類和誰不是同類,都是由他們而只能由使巨大罪惡變得平庸而無解的兇手來定義,只是誰給了他們定義「誰是同類」的權威?其實不過就是赤裸裸的暴力在說話吧!原來欺壓他人只需要暴力,其他只需要體面的藉口罷了!

只是無論是納粹、3K黨人或至今仍不解「不作為即是抉擇,不作為即生無可卸除的責任」之人,當有人以同樣的暴力和體面的藉口加害於你時,你會選擇認命、出賣他人但求多活一日,還是反抗?如果加害人給你一個「機會」,只要能告訴他們一個不加害於你的理由,他們便不殺你,但你必須選出一位家人為代罪羔羊,你會怎麼作?你當然可以企求自己永不會身處這樣的困局,或乾脆期望每位家人都在加害人叩門之前死去,或作個沒有家人可依賴、照顧、眷戀、思念、關注的人,只是這樣的人,跟流浪狗有什麼不同!如果只能在加害他人或成為流浪狗之間來選擇,這樣的人生恐怕會使任何人覺得出生便是世間慘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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