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的學期報告以發生於本年四、五、六月的人權事件或新聞報導各一則為基本素材(島內外不拘),嘗試引用《世界人權宣言》、中華民國憲法、相關法條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文,進行分析與討論。詳細規定如下,請同學務必仔細閱讀與遵守:
- 每則事件或報導必須剪下(實體報紙,標明出處,包括報紙名稱與版次)或列印出(網路新聞,含網址),並附(貼)於報告中,以供評分參考。未提供事件或報導材料與出處者,該篇報告以零分計。
- 各項事件或報導之性質與涉及之議題不得重複或重疊,所引用的《世界人權宣言》條款、我國憲法條文、法條與解釋文亦不得重複。違反此項規定者,該篇報告以零分計。
- 若未引用憲法、法條或解釋文,該篇報告將以零分計。
- 請勿抄襲,一經發現,不論規模大小,該篇報告以零分計。若需引用他人見解,請詳列資料出處,供評分者參考。請務必保持該篇報告之「原汁原味」。
- 同學分組原則上以三人為限,若有任何困難,請事先與授課教師討論。外籍生或僑生可用英文撰寫報告,亦可一人或二人成組,請事先與授課教師討論。然仍須討論三項該篇人權事件或報導。
- 每則分析不限字數,請盡力發揮課堂講授過之《世界人權宣言》、各項憲法條文、相關法條與大法官會議解釋文。
- 請勿以電腦列印以外之任何方式書寫報告。報告封面如下-左上分兩行寫上「《人權思想與問題》學期報告」和「授課教師:______」,中央靠上為「人權事件分析報告」,中央靠下分三行寫上「撰寫人之姓名、系級、學號」等。
- 期末考當天於約定時段在上課教室繳交學期報告,各組同學必須到齊,共同繳交報告並一一簽名後,才算完成報告。遲交者,以零分計。
- 四月份起,課堂上將隨機詢問各組同學準備情形,應答表現列入加分參考。
- 歡迎同學就報告材料與分析方向,來信討論,但請提出具體想法。
- 報告評分重點包括材料本身是否貼近人權議題、引用《世界人權宣言》、憲法和法律條文與解釋文是否正確和合宜及同學個人討論或批判之深度和廣度等三項。若同學願意增加分析事件或報導的數量,將列入加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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