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5日 星期五

「家庭計畫與慾望規訓」文章已置入教學網頁

修習《政治與教育》的同學請至教學網頁下載「家庭計劃與慾望規訓」(http://ctl.scu.edu.tw/scutwebpub/website/DocUpload/CourseTeaching/juichung2007615185019_1.pdf),並仔細閱讀本學期的最後一個主題的指定文獻。

另關於最後一份作業的繳交時間,訂於六月二十六日(二)十三時,請各位同學親自將作業繳交至B608教室,完成簽名後,才算繳交成功。為順利進行這份作業,請務必至非書資料室閱覽「香蕉天堂」(DVD 987.9332 2419 c.2)一片及陳光興教授的文章(http://www.ncu.edu.tw/~eng/csa/critic_forum/forum_41.htm),並在作業中引用之。學期成績將會儘快上網登錄,務必讓每位同學在假期開始之前,得知成績。

關於「鈴璫花」等四篇

「當紅星在七古林山區沉落」是《我們為什麼不歌唱》(中正非書 987.81 2231 )的文字版,講述一九四九年底的「中共台灣省工委案」(http://big5.huaxia.com/zl/tw/sj/098.html),一群客家輕壯年人陸續被捕的故事。這篇報導文學的最後幾段文字值得駐讀再三,「在那些年的臺灣,成千上萬的青年一生只能開花一次的青春,獻給了追求幸福、正義和解放的夢想,在殘暴的拷問、撲殺和投獄中粉碎了自己。另有成百上千的人,或求死不得,含垢忍辱,在嚴厲的自我懲罰中煎熬半生,間絕不肯寬恕自己。有一些人,徹底貪生變節,以同志的鮮血,換取利益,而猶怡然自得。那是一個崇高、驕傲、壯烈、純粹和英雄的時代,同時也是一個猶疑、失敗、悔恨和怯懦和變節的時代。而受到獨特的歷史和地緣政治所約制的、這祖國寶島繼日帝下臺灣共產黨潰滅以來的第二波無產階級運動的落幕,當紅星在七古林山區沈落,多少複雜的歷史雲煙,留待後人清理、總結、評說和繼承。」(頁261-262)同學們可好好探索,那到底是什麼樣的年代?什麼樣的臺灣人圖像留待我們釐清和理解?現在你們心目中的臺灣人圖像又是什麼或有哪些?

「鈴璫花」以回憶的書寫方式,講述小學時期的見聞,閩、客和外省人的共處正展現同為中國移民的真實,差別只在先來後到、掌權或無力無勢。在莊源助的旁觀者眼光和記憶中,同窗曾益順引領他認識世界,而高東茂老師則引領曾益順短暫地進入世界,短暫成為其中的一份子。當高老師逃亡和失蹤之後,曾益順退出本就拒斥他進入的世界,莊源助決定不再跟著同窗,也決定不再扮演時代的旁觀者,選擇進入這個「沒人把放牛的當人看」的世界。當年拭淚目送阿順走遠,三十多年後,莊源助想起的不是幼年同伴兼探險導遊的同窗,而是高東茂老師。想起的不是他的面容,而是「那一雙倉惶的、憂愁的眼睛」。同學們,你們又是如何認識這個分不清是「美麗新世界或殘酷冷境」的眼下世界?

「山路」中的蔡千惠,為了贖還出賣同志、寧為卑鄙的背叛者的二哥的罪,說服自己,「到國坤大哥家去,付出我能付出的一切生活的、精神的和筋肉的力量,為了那勇於為勤勞者的幸福打碎自己的人,而打碎我自己。」(頁87)這等無論何時皆顯得不合時宜的抉擇,在以下文字的牽引下,更顯得宏偉,「我感到絕望性的、廢然的心懷。長時間以來,自以為棄絕了自己的家人,刻意自苦,去為他人而活的一生,到了在黃泉之下的一日,能討得您和國坤大哥的讚賞。有時候,我甚至幻想著穿著白衣,戴著紅花的自己,站在您和國坤大哥中間,彷彿要一道去接受像神明一般的勤勞者的褒賞。如今,您的出獄,驚醒了我,被資本主義商品馴化、飼養了的、家畜般的我自己,突然因為您的出獄,而驚恐地回想那艱苦、卻充滿著生命的森林。然則驚醒的一刻,卻同時感到自己已經油盡燈滅了。」(頁89-90)蔡千惠這樣期許著「曾經為了『人應有的活法而鬥爭』」的黃貞柏,「請硬朗地戰鬥去罷」,也請他記得,她是「當年在那一截曲曲彎彎的山路上的少女」,那時她聽著他講理想,「講著我們中國的幸福和光明的遠景」,或許蔡千惠在結束自認失敗的一生的時候,那時走在山路、聽理想、流淚激動的自己,才是真正活著吧!

「趙南棟」將白色恐怖和跨國公司結合為形塑臺灣政治受難者家庭的時代力量,作者所要傳送的訊息格外複雜。不分本省人和外省人,只要是政治犯,在獄中便相互扶持,領受牢友死前託孤,信守承諾,永生不渝,即使昔日懷中的小嬰兒,眼前卻是吸膠的浪蕩子,葉春美仍然帶著牢友遺孤,返回已不復分辨的石碇故鄉。讓在獄中出生的頹廢青年,回到母親懷抱,母親也回到故鄉懷抱。這雙重「返鄉」,回歸起源,以源頭活水,養育和救起身心敗壞的子弟。故鄉仍在,無人能無祖國,但為了國家或以國家之名,卻讓更多人體悟到人性與國家作為必要之惡之間,實存有更多、更深、更沈重、更混雜、更頑強的糾結!

2007年6月7日 星期四

什麼是「二條一」?

在戒嚴時期,最令政治犯感到絕望、無奈與不解的法條,就是俗稱「二條一」的《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犯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之罪者,處死刑。」絕大多數的政治犯被控的罪名是「違反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因此,白色恐怖與刑法第一百條關係密切。

  • (原)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 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以暴動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 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於中華民國開戰端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 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這項原本用來對付共產黨員後使絕大多數島內政治犯命喪刑場的條例,開始施行於1949年6月21日,在1991年5月22日公佈廢止,但相關的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的廢除行動,則未獲成功。在1992年5月15日公佈僅以修改條文文字的刑法一百條。

  • 刑法第一百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法第一百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改理由:「一、第一項著手實行之行為態樣,宜明確規定,爰明定可罰性較高之『強暴』、『脅迫』二種行為,並與現行刑法第一百零一條之暴動內亂罪有所區別。二、第二項之陰謀犯,對於國家法益尚無明顯而立即之危害,可罰性較低,爰刪除陰謀內亂之處罰規定。」

為什麼以上法條的廢止和修改運動會發生在1991年?這就要從被視為最後一件白色恐怖案件的「獨台會案」說起。(http://zh.wikipedia.org/wiki/%E7%8D%A8%E5%8F%B0%E6%9C%83%E6%A1%88

除了言論自由、反對自由、政治犯、「萬惡的國民黨政權」之外,現今的島內住民還有其他認識那個黑暗年代的途徑和關鍵字嗎?如果我們問:為甚麼人口居絕大多數的本省人未能反抗絕對少數的外省外來政權的壓迫呢?為甚麼反抗總是個人而不是群體之間的對抗?尋找加害者或兇手並自認是永遠的受害者的詮釋,何以會流行在今天的台灣社會?如果有人問:「為甚麼你不反抗?」你要如何作答呢?明哲保身的決定又如何評量那些被關入黑牢的政治犯的作為?如果當年不做、不敢作,為甚麼今天卻自認受苦最深,而有資格控訴一切?現在的控訴到底為了甚麼?這樣的台灣人圖像又像是甚麼?

2007年5月25日 星期五

《雲》和《萬商帝君》

《雲》雖以跨國公司的工會政策為題,然小說處理的仍是「人」的處境,離不開信任與尊嚴。畢竟跨國公司壓迫的是第三世界國家的每個人,而不只是臺灣人。對跨國公司的經營者和管理者而言,員工是可以被加減乘除的單位,工會的設置也是為了公司營運和高層鬥爭,無關勞動人權的尊重與保障。這篇小說有一公認的經典描寫(頁114),眾多勞工在發現公司高層違背承諾的時候,以舉起工作帽,表示對成立工會的高度支持,「忽然間,幾百隻藍色、白色、黃色,分別標誌著不同勞動部門的帽子,紛紛地、靜靜地舉起,在廠房、宿舍二樓、在裝配部樓頂,在電腦部的騎樓上紛紛地舉起,並且,在不知不覺間,輕輕地搖動著,彷彿一陣急雨之後,在荒蕪不育的沙漠上,突然怒開了起來的瑰麗的花朵,在風中搖曳。草坪上的女孩子們低著頭,嚶嚶、嚶嚶地哭著。」同為勞動階級的女性相互扶持,度過個人和共同的難關,似是作者高度期許的處世精神。

《萬商帝君》中失心發瘋的林德旺,在頁203-204見肉驚心的描寫,可對照魯迅的《狂人日記》(http://www.millionbook.net/mj/l/luxun/lh/002.htm),課堂上將對照討論。

臺灣人與「祖國」

有人曾問,臺灣人有幾個祖國?答案是複數的,中國+日本+臺灣=3個。但臺灣人非得問「我的祖國」在哪裡、是什麼、為什麼,才能算是「臺灣的臺灣人」嗎?這樣追尋祖國而不可得的臺灣人圖像是從何而來?是歷史的真實、社會的共相、學者的顧影自憐或以上皆非與以上皆是的混雜?

邱永漢在《濁水溪》透過主人翁說出臺灣人在追尋祖國以外的選項,「我無國家,也沒有民族。我是永遠流浪的猶太人。」(142)他告訴翠玉,「只有由人改變 生活方式,別無他途。真盼望到一個不必考慮國家、民族之類而可以居住的地方去。」翠玉答:「沒有這種地方,除了天國以外!」(139)他告訴大學學長劉德明,「要活下去,要活下去!要在沒有民族沒有國家的地方活下去。走吧,到能夠活得像人一樣的世界去生活吧。」(143)他認為這位母親是日本人的老友「是存心成為叛逆者,且相信那是他背負的命運。捨棄民族,消滅國境才是真正的叛逆。但身為臺灣人,在受虐下成長的他,反而變成對民族的固執。……他以為在反抗社會,其實不過是反抗他本身的『血液』罷了。我不由得盼望他儘可能作一個對自己的『血液』忠實的更偉大的叛逆者。」(113, 144)但血統是什麼?作者說:「所謂血統,不過是生活在共同地域的意識而已。我生下來就是臺灣人,嚐到了民族上的痛苦,而且恐怕今後仍必須繼續嚐受這份 痛苦。我只有臺灣人意識,這樣就夠了。」(30)只需明白自己出身何地即可,其他皆屬多餘,只會帶來痛苦。

在《客死》中,作者透過謝重傳和蔡志民對前者應否返台接任臺灣省主席的重大歧見,展現臺灣人的兩種自處與處世之道。謝對蔡說:「能用世界的水準來看事物,最好是以現有的材料,儘量做出美味的料理。不能看著書本作料理。為此,即使彼此有不滿也不能不忍受。」(179)又說:「政治是不能以正義或感情來解決。這個世界純然靠利害關係在推動。你也承認政治沒有感情吧?……若有為使臺灣人和國民黨之間的磨擦儘量減少的人物存在,對彼此的幸福,你不認為是有必要的嗎?」(201-202)在一場蔡志民看來無異是被同志出賣的談話結束後,他在住處猝死,老先生上香時,這樣說:「蔡君,來世絕不要生在殖民地,再貧窮的小國也罷,要生在擁有自己的政府的國家。那麼,你就不必為政治操心了。讓政治家去管,你儘量逍遙荒唐吧!寧願看到你這樣。燒香時,老先生在心中這樣呢喃。」(221)來世在哪裡?誰又知自己將來生於何處?這等妄想絕非謝重傳的政治理想國,而是推卸責任,卻也是面對命運感到無奈與無力承擔任何抉擇所帶來的責任時,必要說出的、為其他人共同卸責的語詞。安慰的是自己和其他怯懦地活者的臺灣人,而不是死者,畢竟蔡志民象徵的另一種臺灣人圖像和自處之道,在這世上是不合時宜的、無家、無產的綜合體。寄望來世,為今世卸責,卻又不願放棄改善現狀的希望,大概是某一世代的臺灣人的共同處境和語言!

在離開臺灣,前往中國之前的胡太明,即使說出真話,也被當成瘋言瘋語。他說:「依靠國家權勢貪圖一己榮華富貴的無心漢!像食人肉的野獸,瘋狂地鼓譟著,你的父親,你的丈夫,你的兄弟,你的孩子,都為了他,他們為什麼高呼著國家、國 家?藉國家的權力貪圖自己的慾望,是無恥之徒,是白日土匪!殺人要償命的,可是那傢伙殺了這麼多的人,為什麼反要叫他英雄?混帳!那是老虎!是豺狼!是野獸!你們知道嗎?你嘴裡口口聲聲嚷著『同胞』『同胞』其實你是個走狗!你是皇民子孫!是模範青年!模範保正!應聲蟲!混帳!你是什麼東西?」(280)作者不忘提醒讀者,「他的神智已完全錯亂了,從此以後,太明便變成一個完完全全的狂人。」(281)

或許世世代代的臺灣人,可以自問:除了發瘋、逃離、抑鬱而終、屈從投降、寄望來生等以外,有無其他昂首挺立於世界的途徑?或許臺灣近代史提醒每位臺灣住民,個人所能擁有的抉擇離不開與其他人共處的時代格局,個人自由其實不見得那麼自由!

或許台灣沒有三個祖國,因為台灣未曾有過祖國,亦未曾是國家或穩定地屬於一個國家的一部分。國家與祖國是逐漸建構出的需求,是一項至今未能明白其所以然的 「名」。遙遠的西方理論和中國辛亥革命給予台灣人理直氣壯的「國家感」,卻難以在日常生活或歷史中,證明自己曾經、現在或真的需要一個國家。當台灣人不再 對「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感到興趣、熱血澎湃,諸多議題當會沈寂吧!那時的臺灣人會以成為什麼樣的人為榮?陳映真小說「萬商帝君」中的劉德金獲得宗教性啟蒙的那一刻,終於發現成為「Global Manager」、「Global Marketing Manager」才是人生目標所在吧!(頁244)

2007年5月18日 星期五

《夜與霧》和《烈血大風暴》中的路人甲乙丙

《夜與霧》和《烈血大風暴》都涉及種族與人權的主題,儘管兩者的內容、時代、議題、影片類型都不相同,然知曉真相但視若無睹和聽而不聞的眾多旁觀者,就像是一群無需議論的路人甲乙丙,同樣出現在片中。他們在「那裡」作什麼?真的是事不關己的路人甲乙丙嗎?

他們不涉入其中,有時感到無奈和憤怒,有時也會同情受害者,厭惡加害人,但不涉入其中的決定仍舊是一項選擇,不作為就是一種選擇,不作為而生的責任,也就難以迴避,更沒有理由以無奈、無力、無所謂而豁免責任。

為什麼他們不反抗?為什麼有這麼多假裝什麼都沒發生的旁觀者?這些旁觀者為什麼總相信同樣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為什麼總自認只要不出手加害他人,便不是兇手,即使不出手救人或阻止罪行,自己將是無罪的?難道目睹殘害同類的罪行而不加以阻止,不已是同樣明顯的罪惡嗎?

「但我從不把猶太人或黑人當作同類,所以,屠殺他們、歧視他們、壓迫他們,一點也不曾讓我感到不安或歉疚,因為誰會因為趕走大馬路上的野狗、家裏後院的野貓、入侵家園的野鼠而感到絲毫的罪惡感?」原來加害人從不殘害同類,只是誰是同類和誰不是同類,都是由他們而只能由使巨大罪惡變得平庸而無解的兇手來定義,只是誰給了他們定義「誰是同類」的權威?其實不過就是赤裸裸的暴力在說話吧!原來欺壓他人只需要暴力,其他只需要體面的藉口罷了!

只是無論是納粹、3K黨人或至今仍不解「不作為即是抉擇,不作為即生無可卸除的責任」之人,當有人以同樣的暴力和體面的藉口加害於你時,你會選擇認命、出賣他人但求多活一日,還是反抗?如果加害人給你一個「機會」,只要能告訴他們一個不加害於你的理由,他們便不殺你,但你必須選出一位家人為代罪羔羊,你會怎麼作?你當然可以企求自己永不會身處這樣的困局,或乾脆期望每位家人都在加害人叩門之前死去,或作個沒有家人可依賴、照顧、眷戀、思念、關注的人,只是這樣的人,跟流浪狗有什麼不同!如果只能在加害他人或成為流浪狗之間來選擇,這樣的人生恐怕會使任何人覺得出生便是世間慘事吧!

「華盛頓大樓」中的臺灣與臺灣人圖像

本週《政治與教育》將討論陳映真的「華盛頓大樓」系列的四篇小說,以其中的臺灣與臺灣人圖像為主題。如何在二十一世紀認識一九七0~八0年代台灣島內的跨國公司、城鄉關係、族群關係、勞動人權、民族尊嚴、性別歧視、階級偏見、國際情勢等因素,交雜而成的臺灣人圖像與台灣?又如何反思當今臺灣人的自我認識與認同?當今臺灣在世界情勢中的對內和對外圖像?外國人如何看臺灣和臺灣人如何看待自己都是自省和學習的課題,可以確定的是,只要放棄批判地自省,凡事託詞於「本來就這樣」、「大家都一樣」這種怯懦怠惰的心態,居住在哪裡,名叫什麼人,都無所謂、無關緊要、無足輕重,因為應當「認識自己」的天性,已經腐化了、放棄了!

婚姻、家庭、鄉下和發瘋常被小說家當作主人翁的出路,彷彿有另一個美麗世界等待著看清真相的人們,只要割捨眼下的一切,那個美好日子便等著每個人的到來!只是離開了塵世,人如何認識自己?如何認識人何以為人及如何為人?